时间:2009-12-31 15:40:02 文章分类:理论文章
年末岁终,房地产界对一年的业绩盘点总结推出“龙头”老大排行榜,这本无须大惊小怪。然今天的另一则报道,又让人为20强排行榜高兴不起来,甚至产生一种愤闷的感觉。
据今天的《北京商报》报道,29日,北京市地税局公布了最新一期欠税公告,在35家被曝光的欠缴地方税款的企业中,涉及房地产及相关领域的企业多达29家,占总数的八成,其中不乏“国字号选手”。
一边是房地产20强企业举杯欢庆,一边却是媒体对众多房地产企业不改“老赖”本色的谴责,两条消息齐齐扑入公众的视野,令人关注,也令人五味杂陈。房地产属于高暴利企业,这可说是公众的普遍认同。而与这种高暴利极不相符的是,其对社会的责任意识却屡屡遭致诟病。
不知道这20强房地产企业中是否有“八成”之列的企业,或许笔者鸡肚心肠。但房地产企业的社会表现确实让人堪忧。去年发生的万科“捐款门”事件,就引来了公众如潮的口水。而今万科再获“双冠王”,利润大增,公德、责任意识是否与之成比例增长,万科能否勇敢地站出来亮一亮。
任何企业的发展壮大,除了自身的努力外,都离不开社会的关心与支持。特别是其在方方面面占有着社会的种种资源,就有责任回报社会、服务社会。且不说房地产暴利本身就是建立在大量占有土地资源基础上的利己行为,依法纳税是基本义务,乐施善举、扶危济困等等更应成为自觉行动,而非刻意规避,这是企业发展的价值所在。
“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因而,作为备受争议的房地产企业,推出20强固然无可非议。但倘若这20强仅仅只是在追逐自身利益基础上的“独占鳌头”,甚至成为“老赖”之一,只会刺痛公众的眼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