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2-25 16:08:35 文章分类:理论文章
笔者感到,反“反腐败”经验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行贿目标和对象“可靠”。贪官们对哪些礼该收哪些不收都要做深刻的思考后而行之。正像官场上流行的一句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据说有位领导干部一年收了好几百万的礼,他把容易出事的近百万元清理一下通过纪检委上交了财政,其余的留下。将来一旦出事,有上交的那部分做“挡箭牌”也就平安无事了。
二是只收现金不收物。道理很简单,钱是种类物,不易被查出是谁送的,送时又便于隐蔽,保管时也便于藏匿。一般不收房产、车辆和大宗物品。因房产、车辆要登记便于固定证据,大宗物品易于“露馅”。
三是收受文物及宝石类。这类物品不好定价,一个几十万上百万元的文物、宝石,你说几千元买的也行。事发后不会定价太高。
四是送礼时只一个人操作。一个人的证据无法定案。
五是接受礼物时不多说话。不说话以防行贿人录音。
六是在事发后一旦发现巨额财产自有应对办法。以住过几次医院和年节部下、亲友馈赠搪塞。因为馈赠不能认定为行贿受贿,最多也就是违纪。这就规避了刑事处罚。实在没办法就来个“说不清楚”。检察院查不实,只好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定罪。
有了这些成熟的经验,好多官员都在大胆地、无忧无虑地猎取钱财,且绝大多数都逍遥法外。难怪老百姓流传“把政府的局长们都拉出去枪毖了哪个也不是屈死鬼”(当然这有些夸张)。
怎么办?反腐败必须“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就要动真格的。官员们家产公开最重要。中央已作出领导干部的财产申报制度,就要抓好落实。房产要公开,收入要随时申报,禁止高消费,监督私生活等。要真得抓起来,不动真格的,永远也解决不了腐败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