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1-07 14:18:45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现年57岁的被告人杨西俊是河南省新郑市农民。近年来,随着牛肉价格的不断上涨,使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农户家中的耕牛。杨西俊就是其中一人。
从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杨西俊与王某某、周某某、司某某等人(均已判处刑罚)事前通谋后,由王某某等人携带作案工具窜至郑州市南部与新郑市北部结合地带,在凌晨夜深人静、人们熟睡时,采用墙上挖洞手段,先后窃取李某某等18家农户耕牛25头,由杨西俊以600元至2500元不等的低价予以收购,然后高价转卖,后经鉴定该25头耕牛价值48130元。王某某等人于2010年5月先后落入法网后,杨西俊见事情不妙,躲不过去,就于2010年6月主动投案,随着法律严惩,杨西俊将在铁窗之内醒悟余生。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西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与他人事前通谋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并低价予以收购,共计价值4813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杨西俊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西俊系初犯,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