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8-05 23:52:35 文章分类:法治聚焦
衡阳市中医医院通过市政府招标采购办招标采购用245万元购买意大利原装进口成套医疗器械设备,实际是湖南盛世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上海康达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用79万元购买进口零配件自己拼装生产的“五无”医疗设备。这其中价格差距如此之大?各行政职能部门查处仅走过场,这其中是否存在腐败问题?使用该拼装“黑”医疗器械设备导致误诊、错诊的责任由谁负责?等等。该事件已陆续在网上披露。时至今日衡阳市中医医院王院长, 明知该拼装“黑”医疗器械设备有可能产生误诊、错诊和国家权威部门已明令禁止使用的情况下,置网民的质疑,舆论监督而不顾,漠视百姓生命健康安全,仍在继续使用。是谁给了衡阳市中医医院王院长这种权利,又是什么让衡阳市中医医院王院长如此有恃无恐?衡阳市中医医院上级主管部门衡阳市卫生局赵局长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拼装医疗器械设备违规运行,是装聋作哑还是另有隐情?为此本网进行了进一步调查。
2008年2月湖南盛世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该拼装“黑”医疗器械设备运至衡阳市中医医院,2008年3月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2008年4月在衡阳市中医医院经营使用中,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举报称:市中医医院购进一台“五无”医疗器械设备。该局即对衡阳市中医医院拼装“黑”医疗器械进行现场封存,调查取证。
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办案人员,在查处中,遭湖南盛世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李总威胁、恐吓,同时受到了多方压力,无奈之下,提交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办。同时向衡阳市政府、市纪委、市卫生局等部门书面汇报了查处该设备事件的相关情况。
经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查实:衡阳市中医医院通过市政府招标采购办招标采购用245万元购买湖南盛世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标约定的原装进口成套医疗器械设备,实际是湖南盛世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上海康达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用79万元购买进口零配件拼装组成,无3C认证,质量合格证等任何相关资料。未经验收合格就在经营中投入使用。
2008年7月24日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了([湘] 质技监罚告字[2008 ]053号)《质量技术监督行证处罚决定书》,作出了罚款和停止使用等处罚决定
2008年9月,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就衡阳中医医院购买该设备事件的合法性等问题,请示了国家认监委,国家认监委于2008年9月22日向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国认法函[2008]168号《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执法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了该拼装设备不具合法性和在经营活动中不许使用。 (本案详情见调查报告)
在此,暂且不去深究网民投诉内容中的购买该拼装“黑”医疗器械设备过程中是否存在腐败的问题。仅就其被两级质检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后仍继续使用,我们不禁要问:捆绑拆包购置成套原装进口医疗器械设备是法律法规所不允许的;购置成套原装进口医疗器械设备应当具有3C认证、质量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经营使用。衡阳市中医医院王院长、衡阳市卫生局赵局长,连这最基本知识都不清楚的话,你们能算称职吗?面对众多的质疑,面对两级质检部门责令停止使用的处罚决定,面对舆论的监督,衡阳市中医医院却偏偏可以堂而皇之不加掩饰地继续使用。法律赋予患者的合法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障?此时此刻,我们想起了国家领导人温家宝总理的一句话:“群众利益无小事。”然而,在面对群众的利益面前衡阳市中医医院王院长、衡阳市卫生局赵局长你们认为这是小事吗?
衡阳市中医医院一位副院长在接受舆论监督时一直以市中医医院是深受供货商湖南盛世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害的受害者样子“可怜巴巴”地面对舆论监督和众多质疑,似乎购买拼装“黑” 医疗器械设备事件全是供货商强加给中医院的。难道成套原装进口医疗器械设备,捆绑拆包购买是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市中医医院和市卫生局领导会不清楚?在没有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且不具有3C认证和质量合格证等相关手续时,就擅自投入使用;在两级质检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和国家认监委界定该医疗器械设备的购置和经营活动中使用属违法行为;在面对广大百姓要求停止使用该侵权设备的同时,仍然我行我素,弃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权于不顾,时至今日还在明目张胆违法继续使用该套拼装设备,难道也是供货商的错?是谁给了衡阳市中医医院王院长这种权利,又是什么让衡阳市中医医院王院长如此有恃无恐?
衡阳市中医医院作为救死扶伤的医院,应当勇于承认错误,担负责任,主动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而不是推卸责任,更不能以损害广大百姓的利益来换取医院购买该拼装“黑” 医疗器械设备时领导失职导致医院的损失。
衡阳市中医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衡阳市卫生局,作为政府卫生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明知成套原装医疗器械设备是不允许捆绑分包购置的。衡阳市卫生局却不止一次地批准或同意下属多家医院(包括这次中医医院)用同样的方式购置拼装黑医疗器械设备,而且均是湖南盛世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不同公司名称围标而中标,用同样方式销售的。衡阳市卫生系统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类似现象,其中是否存在幕后交易?
更让人不解的是市中医医院这次购置的成套原装进口医疗器械变成了进口零件拼装机,既没有3C认证,也没有质量合格证,仍可以大摇大摆地进入医院,未经验收就投入经营使用。衡阳市卫生局竟辩称:不知情。在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查处情况用致函方式向该局函告后,该局仍只是像走过场一样到市中医医院做了一次调查,致使该套可能造成患者误诊、错诊而危及百姓生命健康安全的“三无”产品仍在高频率使用。
衡阳市卫生局面对舆论监督,人民群众要求停止使用该拼装“黑”医疗设备,质检部门“责令停止使用”的处罚决定时,作为上级主管部门不但不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督促、责令市中医医院停止使用该拼装“黑”医疗设备。而且在回复给网络媒体的答复中称:经我局调查,网民举报衡阳市中医医院购买拼装“黑” 医疗器械设备一事与客观事实完全不符。衡阳市卫生局如此极力掩盖事实真相,忽悠网络媒体,愚弄老百姓。衡阳市卫生局赵局长竟称:无所谓。俨然一副我就是不管,看你能把我怎么样的霸王气势。是不是在市卫生局赵局长心里医院的经济利益要重于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权益?是不是在市卫生局赵局长眼中质检部门的公函仅仅只是一张白纸而已?是否其中有更大的隐情?如此熟视无睹,如此麻木不仁,漠视老百姓生命健康权益,这就是衡阳市卫生局应有的作为吗?这就是衡阳市卫生局赵局长面对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持有的态度吗?难道真的要等到像“三鹿奶粉事件”“株洲垮桥事件” 一样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后才会引起警觉吗?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衡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衡阳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维护百姓合法权益的职能机构,具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职责。在查处有侵害百姓合法权益行为和涉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刑事责任事实,应履行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应当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而不能只收了罚款,就不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更不去为广大群众利益追踪该拼装“黑”医疗器械设备是否真的停止使用,任其衡阳市中医医院违法继续使用该拼装“黑” 医疗器械设备,侵害广大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这其中是否有奥妙?
此种做法,不能不让人寻味,不能不使人联想到底是什么原因在促使各相关职能部门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置自己的职责和法律法规而不顾,去损害广大百姓的合法权益,去纵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如果说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者出卖的只是良心,那么,行政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不作为出卖的除个人良心外,还有党的尊严和政府赋予的职权。
综上所述,衡阳市中医医院应以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勇于改正违法行为,立即停止使用该拼装医疗器械设备。衡阳市卫生局及各行政职能部门,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的保护神,我们相信一定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执法为民,及时处理该案和查处衡阳市用同样方式购买拼装医疗器械设备的各医院,确保广大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党和政府尊严和各行政职能部门的社会形象。让广大老百姓的心目中真正把各行政职能部门作为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保护神,老百姓在试目以待。同时本网将继续关注这一事件的发展。
人民内参网 北京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