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内参监督下广西质监局案件终有结果

时间:2010-01-08 19:11:01    文章分类:法治聚焦

    人民内参网北京讯:备受全国网民、法学界、新闻界广泛关注的“广西质监局故意刁难民营企业”事件于2009年12月5日出现新进展,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终于在2009年12月4日正式向河池市人大代表陆汉堂的民营企业下发受理审批通知书。并承诺在法定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随着审批通知书的下发,《人民内参网》监督关注的该事件也即将结束。                                                       广西质监局下发的受理行政许可审批通知书         广西人大代表陆汉堂的合法企业被关闭后,作为人大代表的陆汉堂以及企业职工,在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按照上访、控告的方式自行维权没有结果,并最终导致企业职工下岗,企业濒临破产。2009年9月,《人民内参网》正式受理该案件,三次到广西对该案件展开调查,并按照惯例,将调查落实后拟发表的文章专送广西质监局相关领导,希望能够引起该局重视,共同协调处理陆汉堂企业的行政审批问题,将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然而,《人民内参网》的苦心和真诚并没有打动广西质监局的相关领导,问题非但不解决,反而称,如果《人民内参网》发表该文章,将追究我们的法律责任。笔者再次用手机短信的方式向该局分管审批的监督处处长苏彩和发送短信,希望《人民内参》能够作为“调和剂”,化解人民群众和党政机关之间的问题和矛盾,并真诚希望能够与其面谈。因为广西质监局的领导从头到尾都是一个观点的原因,《人民内参》非但没有等到双方的面谈,反而等来的是广西质监局某些领导人的猖狂豪语,称如果《人民内参》发表文章,就该抓的抓、该捕的捕。《人民内参》自建站以来,没有见过如此对待舆论监督的党政机关,也没有见过如此猖狂的“昏”官,《人民内参》更从来没有因为恐吓、威胁就放弃文章发表的先例。由于广西质监局在拟发稿件回复时间内没有给予正确回复,随后,《人民内参网》向国家质检总局发送内参函,希望国家质检总局重视民生民情,解决人民群众检车难问题,因60年大庆,《人民内参网》文章推迟到2009年10月8日以标题为《广西质监局:是依法行政还是故意刁难?》首次对广西质监局揭露曝光,随即该文章被中国著名的反腐网站《法制传媒网》《正义联盟网》《法制周末网》《民情与法制》《中国调查纪实网》等20余家网站转载报道。文章报道后,广西质监局竟然戏称,“不就是媒体吗,而且是民间的,没什么了不起,等过段时间,就没事了。”是啊,这就是传统媒体给这些党政机关的庸官们留下的后遗症,传统媒体的操作方式他们太熟悉了,所以,腐败分子根本不会感到恐慌。但广西质监局笔者敢确定,其是第一次接触《人民内参》,更不了解一但被《人民内参》关注的事件,只要《人民内参》存在一天,就会关注追踪报道一天,直到问题得到解决或腐败分子得到严惩才会停止。         2009年10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以“总局第121号令”更改了《人民内参》关注的法规,更大范围的给予企业检车许可证审批,方便人民群众检车,该修改的法规自200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09年11月6日,《人民内参》联合《人民投诉网》《法制周末网》以 “广西质监局:行政执法岂能一关了之?”为标题发表了第二篇文章,随即,该文章被《央视网》、《人民网》《中国法院网》《新浪网》《民主与法制》《大河网》《奥一网》《TOM网》《东北新闻网》《商都网》《三峡新闻网》《江苏都市网》《中国煤炭新闻网》《山东新闻网》《广州热线》《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大河南网》等六十余家国家和地方媒体的转载报道,文章在全国引起巨大轰动。         2009年11月15日,广西质监局暴力执法事件进一步升级, 中国政法大学终生教授、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组副组长应松年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锦光 、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余凌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 在北京清华大学法学会召开“河池市综合性能检测站行政审批论证会”,论证广西质监局在该事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和现行法律法规的调整修订。法学专家论证后一致认为,广西质监局在审批、关闭河池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行政许可中,违反行政许可法,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09年12月2日,陆汉堂的民营企业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修改的法规继续审批时,再次受到广西质监局的故意刁难,随即,《人民内参》第一次向广西全区的领导发送“公开信”,要求严惩违法违纪的广西质监局相关负责人。         2009年12月4日,广西质监局正式向陆汉堂下发受理审批通知书,受理陆汉堂民营企业的行政许可审批,并承诺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2009年12月5日,当事人陆汉堂致电《人民内参》,请求对广西质监局的文章撤稿,当日,《人民内参》公共频道和海外频道撤稿。         广西质监局故意刁难民营企业事件在《人民内参》关注、监督、报道下,仅仅用了二个月即取得重大进展,人大代表陆汉堂致电本网表示感谢,并希望广西质监局能够守信,法定时间内尽快给予审批。                                    本网将继续关注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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