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2-13 13:11:45 文章分类:法治聚焦
人大代表陆汉堂董事长在检测站重新恢复业务的庆典上剪彩
2月9日,河池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恢复了机动车安检业务,30多名下岗职工又回到了自已的工作岗位。图为第一辆机动车进入检测线的情景。
开业庆典
开业庆典
《中国高层内参新闻社》与《中国人民投诉网》共同祝贺河池市综检站恢复安检业务
升国旗仪式
检测站扩建动工仪式
检测站扩建动工
事件回放:
2008年10月24日,河池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因没有履行广西质监局监督处处长苏彩和的“潜规则”被非法关停。至此,身为人大代表的董事长陆汉堂带领职工开始维权。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到自治区质监局上访(本就告的是质监局监督处),广西质监局答复:该检测站距离已经审批的检测站不满五公里,监督处不予审批是正确的。
2008年11月5日,因河池市车辆检测出现困难,老百姓排队长达三天才能检测车辆,影响极大,河池市市长谢志刚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恢复车辆综合检测站业务的事。会议认为:“由市政府带队到自治区质监局汇报,争取上级的支持,尽快解决河池市车辆检测难问题,给河池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合法的身份,开展安检业务”。
2009年1月21,河池市人民政府以河政函【2009】13号文上报河池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作为河池市新增的汽车安检机构到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然而,广西质监局没有理会河池市政府的信函,此事此后没有任何进展。
2009年2月,河池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开始按照《信访条例》法律规定,到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上访,后广西自治区政府信访部门将原广西质监局给检测站的答复意见整理后,直接答复了检测站工作人员。
2009年5月14日,在得到广西自治区政府不负责任的答复意见后(实际就是质监局的答复意见),河池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56名下岗职工和部分家属聚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大门两侧,并拉起两条横幅标语。一条是“自治区质监局执法不公,请求查处苏彩和的违法行为!”,另一条是“自治区质监局坑害民生,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 开始以自己的方式维权呼吁。当地媒体介入后,没有报道,后该事件不了了之。
2009年6月,失去生活希望和对质监局、政府失去信任的一名职工,在正常走访期间,因对质监局、区政府的答复无法接受,跑到楼顶预跳楼自杀,幸被在场的群众和公安干警及时劝解,幸免发生重大事故!该事件引起当地媒体的再次重视,但后来仍旧没有报道。
2009年6月,职工跳楼该事件惊动了广西自治区区委和政府,广西自治区政法委书记亲自批示,要求公安机关和质监局紧密配合,先行解决检测站员工就业问题,恢复企业检车业务,尽快完善该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和自治区其他相同企业的审批,在最短时间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然而,这位中央十六届候补委员、广西自治区政法委书记的批示在广西质监局眼里如同废纸!广西质监局并没有按照政法委书记的批示完善陆汉堂的企业审批手续。
2009年7月,河池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开始寻求网络媒体监督,经中国一家网络媒体报道后,事情仍旧没有得到解决。
2009年8月2日,《人民内参网》张瑞华主编接到陆汉堂董事长电话后赶赴广西河池市进行实地调查,开始介入该事件。
2009年8月5日,《人民内参网》根据广西质监局以企业在五公里范围内不能审批的答复,发送“内参函”致国家质检总局,将事件真实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解释说明,请求质检总局关注该事件。
2009年8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决定废除五公里限制的规定。
2009年9月10日,《人民内参网》主编张瑞华第二次赶赴广西,调查落实案件情况并进行暗访。
2009年9月18日,《人民内参网》第一次发送内参稿件核对函致“广西自治区质监局”局长和监督处处长苏彩和。并发送短信,希望自治区质监局能够引起重视,尽快解决河池市检测站审批问题。
2009年10月1日60大庆前,广西质监局回复《人民内参网》,称:“回复不回复人民内参网的稿件,是他们的权力,如果致意发表该稿件,将依法追究《人民内参网》法律责任”。
2009年10月9日,国家60大庆后,《人民内参网》首次发表文章“广西质监局:是依法行政还是故意刁难?”曝光广西质监局故意刁难民营的真实情况。
2009年10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下发文件,修改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文件,废除检测站审批五公里范围的法规。该法规自2009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2009年11月3日,广西质监局某领导自称,河池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董事长陆汉堂如此敢告广西质监局,永远不会给他审批。越告越不审批。
2009年11月6日,《人民内参网》再次发表文章《广西质监局:依法行政,岂能一关了之?》”,文章发表后立即引起全国各大媒体的关注,中国中央电视台旗下的《央视网》、人民日报旗下的《人民网》、最高人民法院旗下的《中国法院网》、《民主与法制》等国家媒体相继进行了报道,《新浪网》、《千龙网》、《大河网》、《南方网》、《大洋网》、《奥一网》、《华中网》等中国著名大型论坛网站也进行了转载报道,后来升级到全国各地门户网站,《东北新闻网》、《山东新闻网》《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三峡新闻网》、《江苏都市网》、《深圳热线》、《广州热线》、《廉政维权网》、《商都网》、《亿视网》、《法易网》《中国煤炭新闻网》、《西部焦点网》、《正义联盟》、《法制传媒》、《法制周末》、《中国调查纪实》、《中国新闻记者网》等六十多家地方网站也进行了转载报道。
2009年11月15日,该事件引起中国政法大学终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应松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胡锦光;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余凌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行政法学研究所所长何兵等法学界权威人士是高度重视,法学专家齐聚北京“清华大学”会议厅,专题研讨“广西质监局对河池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行政审批”问题。最后法学专家认定:广西自治区质监局责令停止河池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机动车安检业务的命令,缺乏事实根据,所依据的部门规章违反《行政许可法》关于设定行政许可权限的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设置规划管理规定》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部门规章设定多项行政许可,超越了权限;在实施条件上,以8公里或5公里的半径限制为条件,不仅违法,而且不合理,不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广西质监局关停检测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009年12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新修订的法规正式施行,河池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依法再次向广西质监局申请审批行政许可。广西质监局竞称要自己制定内部法规,继续阻止车辆检测许可证审批。
2009年12月3日,《人民内参网》第一次公开发函致广西自治区的高层领导,当即引起广西自治区领导的高度重视。
2009年12月4日,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向河池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下发受理审批通知书,并承诺30个工作日办理许可证。
2010年2月3日,河池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根据广西质监局审批的车辆检测行政许可证,办完了所有的证章,并与当地交警车管部门联网,重新建立了相关检测车辆业务关系。
2010年2月9日,河池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董事长陆汉堂主持开业典礼,恢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正式向社会提供机动车安全检测业务。
【《人民内参网》强大舆论压力,最终督促广西质监局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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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内参网》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