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8-02 20:06:28 文章分类:法治聚焦
7月26日,陕西白水县在县城中心广场召开打击非法开采公开处理大会,对涉嫌非法开采的7案19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处理,标志着该县打击非法开采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取得初步实效,为下一阶段的打击非法开采行动奠定了基础。
多部门联合查处非法煤场
自7月23日到10月30日,白水在全县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综合整治百日行动,通过彻底关闭一批正在恢复生产的非法矿井、立案抓捕一批从事非法生产的非法矿主、从严处理一批参与非法生产的党政干部及公职人员、建立健全一套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等手段,实现全县非法开采零目标。
据悉,在这次行动中,将由各产煤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对全县非法煤场、非法供电用电、非法使用火工品、非法务工、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非法开采等情况进行摸底造册。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需要关闭的非法矿井,由各包联县级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和乡镇按标准进行关闭炸毁,做到关闭一个,书面申请验收一个,合格一个,移交监管责任一个。同时,分别由国土局、电力局、公安局、人劳局、监察局、煤炭局牵头,集中开展非法煤场、非法供电用电、非法使用火工品、非法务工、党政干部参与非法开采、关闭不利用井筒等六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从源头上打击非法开采行为。
下硬茬取缔“黑口子”
白水县在这次打击非法开采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中,制定了严格的实施方案,下硬茬确保这次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继续巩固落实“一人一井”的监管办法,乡镇和国土部门坚持日巡查、周报告和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等制度,确保监管到位。
二是由国土部门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对关闭炸毁非法矿井进行技术支持,确保所有非法矿井关闭到位和关闭人员安全。
三是从源头上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对非法开采破坏国家资源的、在非法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非法贩卖使用火工品的从重查处,该抓的抓、该判的判。对全县所有非法煤场依法予以取缔,没收全部设备;对所有非法用电窃电行为,予以强制拆除,没收全部设施;对非法窃取和占有矿产资源、电力资源、土地资源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重处罚;对非法参与经营销售煤炭资源的,冻结、查封个人账户,追缴全部非法所得;对非法矿井、非法煤场的所有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车辆、煤炭资源等予以没收。对参与非法开采或监管不力致使非法开采发生的党政干部和公职人员,由县监察、组织部门按照《白水县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从严、从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