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9-01 23:33:16 文章分类:舆论监督
据了解,2009年12月3日晚,龙女士带着感冒发烧的儿子到市中心医院就医,因为急诊科医生李某、收费处刘某、当班护士李某、徐某在诊疗过程中查对不严、疏忽大意,误将另一名成人患者的注射液给患儿唐龙旭进行了肌肉注射。
龙女士称,当发现护士给儿子打错针时,她和丈夫唐先生顿时惊慌失措,生怕孩子会出现不良反应。但医院当时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也没向家长赔礼道歉,她和丈夫对此深感不满。他们一致认为医院应该对小孩进行全面检查,以了解这次注射可能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但院方一直含糊其词,既未对孩子进行检查,也没有就此事进行赔偿或道歉。
医院对此事是什么看法?为什么不给患儿进行检查呢?记者与医院取得了联系。院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打错针”一事情况属实,但这次注射不会对患儿造成人身伤害。如果患儿身体受到伤害,院方愿意承担责任。院方同时还表示:院方没有给患儿进行检查的义务,家长可自行带小孩进行检查。
对于院方的说法,龙女士表示无法接受。她认为:医院不能以“打错针没事,有事我就负责”这一说法搪塞,如此工作态度,怎能救死扶伤?!她已将此情况上报至市卫生局,希望通过行政干预和法律手段来解决此事。
截止记者发稿,医患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稿源:红网--衡阳站 作者 夏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