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勇波律师文集-第53页

(420篇文章)
·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 查看全文>>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是指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的医疗器材、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 查看全文>>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概念 本罪原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改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 查看全文>>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是指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 查看全文>>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和参加恐怖组织活动的行为。本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 查看全文>>

·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近年来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行为,不仅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国家和群众财产的重大损失,严重地阻碍了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和发展,直接危害到社会的稳定。中国1979年颁... 查看全文>>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刑法修改后新增设的罪名,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的犯罪构成,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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