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勇波律师文集-第54页

(420篇文章)
·重大飞行事故罪

重大飞行事故罪 重大飞行事故罪,是指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飞行事故,危及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空中运输的正常秩序和空中运输的安全。这些交通运输活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 查看全文>>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 查看全文>>

·消防责任事故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刑法第139条),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查看全文>>

·危险物品肇事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刑法第136条),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概念 危险物品肇... 查看全文>>

·投放危险物质

投放危险物质 投放危险物质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本罪行为人务必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查看全文>>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概念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指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1] 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 ... 查看全文>>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是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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