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东平律师文集-第2页

(26篇文章)
·故意毁坏财物罪

广州刑辨律师管东平: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 查看全文>>

·妨害公务罪

广州刑辨律师管东平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 查看全文>>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管东平:一、第十九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 查看全文>>

·寻衅滋事罪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管东平:一、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 查看全文>>

·聚众斗殴罪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管东平:一、犯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查看全文>>

·敲诈勒索罪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管东平:一、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 查看全文>>

·职务侵占罪

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管东平:一、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量刑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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