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和姓名权如何变更

时间:2011-07-23 18:41:46  作者:侯国君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子女抚养权和姓名权如何变更

(热线帮问)

手机尾号为6355的市民李少年打进本报热线2225777咨询,在李少年2岁时,他的父母便离了婚,法院将抚养权判给了父亲。然而,如今李少年已经15岁了,父亲却没有尽到一天的抚养义务。十多年来,李少年一直与母亲一起生活,父亲迄今为止甚至没有支付一点生活费及学杂费。最近几年来,其父亲甚至与他断了联系。李少年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他能够申请将抚养权转给母亲吗?自己想跟着继父姓,是否需征得父亲同意?

记者 吴娇

四川智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国君: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和姓名变更权均属于亲权内容。夫妻离婚时夫妻双方按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协商决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宿。夫妻离婚后对子女姓名变更应经夫妻双方协商。子女年满十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了一定的判断和辨别能力。子女抚养权和姓名变更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李少年父母离异时抚养权虽判归父亲,但父亲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李少年的母亲有权申请法院变更抚养权,由其直接抚养李少年。但李少年变更姓名应经父母双方同意。

执业机构:四川智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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