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12 13:07:03 作者:程向云 文章分类:婚姻继承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顺序及份额
法定继承是我国现实生活中继承遗产的一种主要方式,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主要是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和扶养关系确定的,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直系卑血亲(为代位继承人);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
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的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根据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情况确定其继承遗产的份额,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