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时间:2010-03-12 14:14:06  作者:程向云  文章分类:合同公司

什么情况下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有:
  1、公司的盈利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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