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新乡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公告

时间:2011-03-16 11:25:41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2009年度新乡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公告

    为方便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和社会各方面及时了解社会保险相关信息,维护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情况意见》(豫劳社基金〔2007〕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社会保险的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度社会保险信息内容披露如下∶

一、养老保险

(一)全市养老保险参保单位4748家,参保职工人数445407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数为167148人,发放养老金210210万元。

(二)全年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5961万元,养老基金支出213475万元。

(三)新乡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积累258528万元,记帐利率为5%(7月份前);3.5%(7月份后)。

(四)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40元,缴费职工人均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为864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为991元。

(五)2009年度参保单位及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117397万元。

(六)2009年度清理欠缴养老保险费19330万元。

(七)2009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当期增加离(退)休人员增加13210人,减少2521人。

(八)2009年度共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3055万元。

二、失业保险

(一)2009年全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3890家,参保人数449500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30857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2427.96万元。其中享受失业保险金11275.29万元、医疗补助金1152.67万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标准:484元/人/月)。

(二)2009年我市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12837.34万元,支出14147.18万元(其中:失业保险待遇支出12427.96万元、丧葬抚恤补助金支出12.31万元、职业培训、介绍补贴支出823.49万元、困难企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220.1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61.27万元)。截止2009年底有失业保险基金9667.70万元分别存放在市工行、农行、广发行。

(三)2009年新乡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月份1233元,7-12月份1440元,参保人员人均缴纳失业保险费基数889元。

(四)2009年参保单位全年应缴失业保险费10027万元,实际缴纳12700.15万元。

(五)2009年度全市共清欠失业保险费3988.28万元。

三、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一)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4363家,参保人数583015人(其中在职438880人,退休144135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3398家,参保人数448035人;生育保险参保单位1990家,参保人数248902人。

     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人数52960人;统筹支付费用为15552万元,人均2936.5元。

     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数2224人,支付工伤保险费用为2333万元,人均10490元。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数4610人,支出913万元,人均1980元。

2.2009年城镇居民医疗参保人数情况:全市参保人数:373329人;在校学生儿童:正常人数129309人。低保学生19721人,重残学生94人;十八岁以上正常106790人,低保成人68750人,重残成人340人,60岁以上1828人;大学生46497人,低保689人,正常45808人;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人数19023人,支出3011万元,人均1582.82元。

(二)1.全市城镇职工2009年基本医疗基金收入51092万元,支出33628万元;工伤收入2759万元,支出2333万元;生育收入1932万元,支出913万元。

2.全市城镇居民2009年基本医疗基金收入9172万元,支出3011万元。

(三)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66元,参保人员人均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940元/月(医疗),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4.2 %,缴费基数1566元/月,不建个人账户。

(四)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大多数参保单位能正常缴纳,个别单位不能正常缴纳,还有少数单位因经济困难无能力缴纳。2009年12月,中央、省财政拨补助资金3648万元,解决了我市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五)2009年全年清欠基本医疗保险费2555万元,工伤保险费326万元,生育保险费445万元。

(六)享受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待遇的人数52960人;统筹支付费用为15552万元。

(七)2009稽核767次,稽查住院病人13246人次,发现违规48人次,发现24家定点单位存在违规行为并进行了整改和处罚,基金减少20万余元的隐性流失。

 

 

                   

                    新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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