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由商务部发布

时间:2011-04-15 23:44:38  作者:张树贵律师  文章分类:知识产权

    2011年4月12日,商务部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共分9章32条,从平台设立与基本行为规范;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引导、对消费者的合理保护、与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协调监管等5个方面明确交易各方责任、保护各方权益。《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但冷鲜产品、食品、化妆品、药品等除外。

该《规范》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确定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运行原则、设立条件与服务规则。作为独立于交易双方的第三方平台,《规范》要求其应当遵从“业务隔离”原则,必须分离平台自营业务与第三方服务业务,以确保平台相对交易双方的公平、公正和独立。

  2、调整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站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规范》要求平台经营者从会员注册、合同规范、行为规范、信息管理、秩序维护、错误交易处理、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禁止行为等8个方面对站内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

  3、对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出新要求。《规范》提出,平台应当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要求和督促站内经营者建立和实行各类商品信誉制度,方便消费者监督和投诉,从而约束站内经营者的不当行为。

  4、明确了网络交易中的禁止行为。《规范》要求利用自有平台进行商品与服务交易的平台经营者不得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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