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一词不知是如何出现的,但可以肯定它是“官”的意思。官有级别,干部当然也有级别。在北京,干部的级别最高,国级、副国级很多,同时也有部级、厅级、处级之类的,在中央工作的人,大多想将自己的级别提高到国级或副国级,想当官或想当大官是人的向上本能,没有错。到了省城和市里,那级别就不如中央。中央的、省的、市的级别就不去说了,我只想说说县里的“干部”和县里干部的主要级别“科级”。科级分为正科级和副科级。干部和科级联系起来,就是“科级干部”了。不要小看这个科级干部,它是位于县这一级的主要官职级别,是很多处于县城工作的“政界”干部的追求和愿望,当然,能靠上处级或更高,那更是求之不得。有的穷其一生的努力,也没有弄到一个科级或副科级到手。我在很多场合看到很多人因为自己是科级干部而自认为功成名就,自认为高人一等;很多人因为被提为科级干部而喜形于色,自认为万事大吉、优越于人。于是,就不去学习,不再努力,而是整天忙于关系,疲于会议和应酬。而又有一部分人因为没有科级干部头衔而心灰意冷,自惭于人。再看看那些科级干部,一部分吃喝嫖赌,一部分不学无术,一部分胡作非为。这些干部开口我是科级干部,闭口我是科级干部,自认为了不得。他们不知道他们的官衔小得如此可怜,而且这一小得可怜的官衔大多还是靠关系靠行贿而得。正因为如此,所以柏杨先生说这些人大多是草包。科级干部是下面的官,相对来讲,处级、厅级......则是上面的官。下面的官也好,上面的官也好,都是相对于百姓而言的,都是管老百姓的,所以就要为百姓办事,为百姓服务。科级干部最基层,最接近百姓,虽然小得可怜,也最能体现干部本色。社会的和谐、安定,政策法律的执行、适用等等,科级干部的作用不可小视。因此,在科级干部的提拔和任用上,国家不能不重视。
我是搞法律专业的,一介律师,不是干部,更不是科级干部,也不愿染指“干部”一词。不在其中,却看得真切,所以形成上述文字,目的一个:科级干部的素质要提高,国家应重视科级干部的提拔和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