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5-08 18:14:43 作者:王信 文章分类:是非理论
紫弦庭苑位于县城东部,司马光路南侧,面积一百亩许,是一位张姓老板于2004年前后开发的,2007年我也入住其中,所以很关心它的建设。按照规划和常规,庭苑内的楼与楼之间应是绿化带,庭苑已基本建设完善,建成了的楼与楼之间也确实是绿化带,整个庭苑很是好看,不但环境优雅,而且很有条理很有品味,业主们自然高兴。可是在前不久,张老板为了多赚钱,欲在13号楼和14号楼之间建车库和仓库,而且是两层,取消绿化带,且进行施工。13号楼的大部分业主反响很大(14号楼的业主还没入住,自然不知道此情),纷纷抗议,进行阻止。没想到,老板还是老板,对业主采取各个击破的办法,就是以给钱的手段,使业主停止抗议。此法虽使一部分业主动摇,但大部分业主不为金钱所动,仍抗议激情不断。见此法不行,老板又采取诸如请黑道进行威胁和打砸等手段来反击业主,仍不能奏效。业主们不但继续阻止老板施工,而且诉之法院,老板不得不停工,等待法院裁决。
结果如何,姑且不论,仅就开发商的思想意识而言就很使人生气。如此大的庭苑于县城来说算是不小的了,而且赚的钱也是相当可观数目,但这并没有使之满足,仍不惜去损害业主的利益,损害庭苑的环境和形象来满足一己之私欲。是利令智昏,还是欲壑难填,说不清楚。窃以为,两者兼而有之。商人的法则是赚钱,而且赚钱是天经地义的,对此也无可厚非。但是,把赚钱看作是唯一法则唯一目的,就失去了人的灵魂,就没有人的良知。在如此法则的导引下,在如此目的的驱使下,受损害的将是消费者,受侵害的将是大多数人的利益,同时也造成社会各个环节的恶性循环。商人的形象也就成了惟利是图的形象,社会经济秩序也会因此而紊乱。
归根结底,还是钱的问题。钱于某些人就那么重要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