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某诉黄某离婚财产纠纷案

时间:2014-05-30 15:42:27  作者:张艺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2008年3月陆某与黄某登记结婚,婚后二人签订了《婚姻协议书》一份,约定了夫妻应相互忠实、不得实施家暴等过错行为,否则过错方净身出户。2011年黄某发现陆某有第三者,于是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全部共同财产归个人所有,陆某则认为《婚姻协议》无效,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均分处理。作为黄某的代理律师,我认为《婚姻协议》中关于过错应当担责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条款的履行是以一方存在协议中列明的过错为前提,而非直接对离婚设置限定条件。最终法庭采纳了本律师的代理意见,将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判归黄某所有。
执业机构:河北鼎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房产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艺律师 > 张艺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