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有些员工在职期间或者离职后,利用原企业的商业秘密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给其他企业生产经营,是一种常见的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方式。为了有效避免该现象的发生,企业应当同... 查看全文>>
广州商业秘密律师解释商业秘密侵权的法律界定 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 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 查看全文>>
一、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计算机软件纠纷案件审理中,权利人已经强烈地感受到,由于立法的目的原因,在有些情况下,使用《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计算机软件保护,受其调整范围的限制,对权利... 查看全文>>
自将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作相同或者近似使用,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是仿冒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 查看全文>>
广州商业秘密律师对侵犯商业秘密罪分析解释 一、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 查看全文>>
深圳商业秘密律师分析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方面 世贸组织知识产权协议在第39条规定了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构成条件、侵权行为等方面的内容,我国现行法律在保护范围、构成条件、侵权行为等... 查看全文>>
一、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刑事追诉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予追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