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什么是互碰自赔?

时间:2017-07-05 15:36:12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自2009年2月1日全国开始实施“,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赔付。

  互碰自赔条件

  必须同时满足“多车互碰、有交强险、只有损失、不超2000、都有责任、各方同意”,就可以“互碰自赔”,详情如下:

  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

  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还未到期);

  3、只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4、不超2000: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

  5、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互碰自赔补充

  自2015年下半年,部分城市已试行“车辆互碰自赔” 理赔金额提高至5000元,解决了更多的多车事故。

  新规互碰自赔条件

  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

  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还未到期)

  3、有车损险:事故各方都有车损险,且保有不计免赔(还未到期)

  4、纯车损失: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5、不超5000:各方车损都不超过5000元

  6、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7、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执业机构: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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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私人律师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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