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时遭到性别歧视,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获支持

时间:2017-07-26 15:53:59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取得厨师资格证的陈女士在应聘酒楼厨师过程中,仅因是女性而被拒,一怒之下,她将该企业告上法庭。法院认为,厨房学徒的劳动强度并不属于不适合女性从事的范围,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被告公司仅因招聘者性别而产生区别、限制以及排斥行为不具有合法和合理性,损害了女性应聘者的就业平等权,构成就业歧视中的性别歧视。法院判令被告作出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律师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到歧视”,企业在招聘过程中若存在性别歧视,应聘者有权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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