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14 16:43:49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事故处理中地位重要,其由交管部门出具,记载了交管部门认定的事故发生基本事实、各方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对各方于事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也即各方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大小。
事故认定书通常决定了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大小,为此,为了避免其出现错误,相关规定赋予当事人有申请复核的权利。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各方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对于复核,应当有下面的认识:
1、复核的时间短:
申请复核的时间较短,只有短短的3天时间,为此,一般当事人很难就此收集到必要的证据以推翻原事故认定。
2、复核的形式:
复核以1次为限,而且是书面形式。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相关的意见。
3、复核的目的:
复核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获得重新认定,只要能重新认定就有机会,机会就是上级交管部门责令下级交管部门重新对事故进行认定。一旦重新认定,那么,就有可能改变原事故认定书内容,而且是对申请者有利的内容。
4、复核的标准:
(1)重新调查、认定标准: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
(2)维持原道路认定书的标准: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
由以上内容可知,事故申请复核事实上几率并不大,但是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提供胜算。此外,即使失败也无妨,在后续的诉讼中,可以通过充足的时间收集证据,争取在法庭上把事故认定推翻。(文章来源互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