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担保人同意转让债务的法律后果

时间:2017-10-09 15:15:57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马某向钱某借款5万元,张某以其所有的一幅名画作为担保,并将该画转交给钱某。某出版社应支付马某制作版面的报酬五万元,马某告知出版社将该款直接汇到钱某账户,同时将此事告知钱某与张某,两人均表示同意。后因出版社原因无法支付该笔报酬,钱某找到马某未果后找到张某表示要将名画出让偿还马某所欠五万元债款,张某表示反对,认为自己并没有同意让出版社将酬金支付给钱某。钱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驳回钱某诉讼请求。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未经第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转让债务,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发生债务转移需担保人书面同意,该案中因张某未出具书面的同意,因此不需承担该担保义务。

  来源:微信公众号鑫涌法律大讲堂

  【关键词】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章法律师团队|担保人|转让债务


执业机构: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私人律师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取保候审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章法律师 > 章法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