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醉驾不光被判拘役还要告别法律职业?

时间:2017-10-27 15:31:28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近日,一则北京市司法局对一律师吊销执业证的《处罚决定书》在微信圈流传,其中载明:吴姓律师2017年5月24日,被昌平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罚金三千元。二审上诉后,维持原判。判决已经生效。根据检察院检察建议,经市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给予吴姓律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律师醉驾法律后果意味着什么?

  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之规定,及2010年6月1日施行的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律师因违法执业构成故意犯罪或者因非执业事由构成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之规定,因故意犯罪受到刑罚处罚,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处罚符合规定。

  同时《律师法》第七条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这意味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后再也不能申请律师执业了。

  结束语

  知法者更应守法。律师本应是知法者,也应成为模范守法者。在全国大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大背景下,司法部已经对律师行业拉开了“严管”的大幕。从律师分级、派驻政委,到行业自律律协“挺在前面”,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律师理应加强自律,不要撞到枪口上。

  来源:烟语法萌

  【关键词】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章法律师团队|律师醉驾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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