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02 23:15:27 作者:邱戈龙、柯坚豪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作者:邱戈龙、柯坚豪
【长昊律所】 专注于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擅长民事、行政、刑事多重救济途径,为众多科学技术领域的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类案件提供侵权维权、辩护、司法鉴定、司法审计、调查取证等高品质专项法律服务。
——上海商业秘密律师
一、案例回顾:国企高管"偷梁换柱"牟利数百万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显示:
- 钱某某(国有控股公司高管)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原本承接的考试命题业务转移至其个人控制的商韬公司、双某公司经营;
- 通过直接"截胡"原公司业务,钱某某等人非法获利454万余元;
- 法院最终以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判处钱某某有期徒刑2年,罚金50万元,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二、什么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该罪名是《刑法》第165条规定的特殊主体犯罪,核心在于打击国企高管利用职权"挖墙脚"的行为:
- 保护对象:国有公司、企业的合法利益;
- 打击行为:董事、经理等高管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私自经营与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谋取私利;
- 定罪关键:
1. 利用职务便利(如掌握客户资源、业务渠道);
2. 经营"同类营业"(与实际业务存在竞争关系);
3. 获取非法利益(无需实际造成国企损失)。
> 法律依据:
> 《刑法》第165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争议焦点:超出登记范围的业务算"同类营业"吗?
本案中,钱某某辩称:"命题业务不在公司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因此不构成同类营业"。
法院的裁判观点鲜明驳斥了这一主张:
1. 经营范围≠业务禁区
- 现行《公司法》已删除"公司必须在登记范围内经营"的条款,只要不违反国家特许经营、禁止性规定,超范围经营仍受法律保护;
- 实质标准:判断是否构成"同类营业",应考察业务是否实际存在竞争关系,而非机械对照营业执照。
2. 国企高管的"忠实义务"无例外
即使业务未列入登记范围,只要国企已实际开展且产生收益,高管就不得利用职权"掏空"业务。本案中:
- 钱某某任职的中智系公司长期与上海考试院合作命题业务;
- 其直接将该业务转移至个人公司,连专家团队都原班挪用,明显构成不正当竞争。
四、类案启示:高管竞业禁止的"红线"
1. 哪些行为可能触雷?
- 另立公司"抢生意":以亲属或他人名义设立同业公司,转移原公司业务;
- 隐形入股竞争企业:通过代持股份等方式参与同业经营;
- 泄露资源牟利:将任职公司的客户、技术、渠道用于个人经营。
2. 企业如何防范风险?
- 完善内控制度:明确高管竞业禁止条款,约定违约责任;
- 定期审查关联交易:重点关注高管及其近亲属投资的企业;
- 强化法律培训:通过案例警示高管"红线"边界。
五、结语
该案警示国企高管:莫把职务当"跳板",竞业禁止是铁律!
无论是登记范围内还是实际开展的业务,利用职权"薅国企羊毛"的行为,终将面临刑事追责。而对于企业而言,健全合规体系才是防止"内鬼"的关键防线。
THE ONE PERFECT
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
SINCE 1995
创立于1995年的长昊律师事务所,是司法部批准成立的首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扎根深圳辐射全国,是全国少数只从事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凭借卓越的专业知识和优质的生态体系,致力于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两大核心方向,是以科技创新产业为导向的律师事务所。长昊律师事务所坚持创新、开放合作、与时俱进,为众多科学技术领域的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类案件提供侵权维权、辩护、司法鉴定、司法审计、调查取证等高品质专项法律服务。
长昊律师事务所拥有专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类案件经验的“长昊律师”核心团队,自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获得多项行业殊荣,2018年在律师协会的支持下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著作《特殊型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专论商业秘密与软件著作权》,长昊律师事务所及长昊律师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领域取得了不俗的战绩,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优秀律师事务所之一。
承办案件多次入选法院经典案例和全国十佳:2024年度深圳律师知识产权领域典型案例、2023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江苏法院2023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23年度广东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目录、2023年度深圳律师知识产权领域典型案例、2022年度深圳律师知识产权领域典型案例、2022年广东高院知识产权刑事典型案例、2021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典型案例、2021年度知识产权经典案例、2021年度广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2021年度深圳律师承办著作权十大典型案例、2020年度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55个典型案例、2017年度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2017年度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等。
长昊律师的客户世界知名,服务过平安集团、亿邦国际、艾为电子、铁骑力士、日本牛尾、迈瑞医疗、TCL、趣游厦门、佑伦科技、西纯环保等知名企业,品牌案例更专业,核心团队一站式法律服务为您的保驾护航。面向未来,长昊律师事务所将继往开来,砥砺前行,持续在尖端知识产权方面不断超越,努力奋进的执业要求,长昊律师将共同努力把长昊所打造成为知识产权品牌专业所。
邱戈龙律师,具有税务师、国际税务师、国际会计师等专业证书,现任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深圳律师协会商业秘密委员会资深委员、深圳市光明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特邀专家等职务,并荣膺华律网2021年卓越律师风云榜“最佳普法律师”称号及2022年度深圳市律协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执业期间承办的多起案件入选“全国十大典型案例”并载入中国法院经典案例库。学术著作方面,著有《特殊型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专论商业秘密与软件著作权》等权威专著,并主持编纂《〈反不正当竞争法〉侵犯商业秘密条款修订对照表》等专业文献。更多典型案件详情请访问:www.hero100.net咨询热线:13714929434、15900707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