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本良律师文集-第22页

(325篇文章)
·如何确定挂名股东的股东资格

1、不论是否实际出资人,凡是通过股东名册或者工商登记证明自己股东资格的股东,就应被推定为公司合法股东,和其他股东一样,依法享有股东权益,有权在公司赢利时分取红利。同时,也应该履行出资的义务,承担公司经... 查看全文>>

·挂名股东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被借名股东的法律责任 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因为对公司履... 查看全文>>

·挂名股东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 1、被借名而挂名的股东 根据实际出资人借名的不同原因分为以下两种形式:一是... 查看全文>>

·控股股东应当具备的条件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1997]16号)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 查看全文>>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

企业设立条件,是法律规定的保证企业合法设立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的前提条件,是依法保护企业及其交易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任何企业的设立都必须具备相应的设立条件。 对于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企业法第八... 查看全文>>

·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的区别

1、合伙人数不同:普通合伙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伙人承担的责任的性质不同:普通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 查看全文>>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是中国公民 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人”只能是自然人,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北京市维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公司上市 企业改制 资产拍卖 破产解散 公司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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