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 查看全文>>
为了避免经济纠纷,在合伙企业成立时,合伙人应首先订立合伙协议(又叫合伙契约,或叫合伙章程)其性质与公司章程相同,对所有合伙人均有法律效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合伙企业的名称(或字号)和所在地及地址;... 查看全文>>
股东大会的通知首先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其上载明会议地点、日期和时间;说明会议将讨论的事项。 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向股东提供为使股东对将讨论的事项作出明智决定所需要的资料及解释,此原则包括(但不限於),於公... 查看全文>>
股东会决议瑕疵是指股东会通过决议的程序或决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侵害了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股东会决议存在瑕疵,公司法赋予股东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请求撤销股东会决议的两种救... 查看全文>>
一、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公司法明文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中必须记载的事项。属于强制性规定,若违反,则该章程无效。包含以下内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 查看全文>>
其一,公司设立无效经法院判决确定时,公司视同解散,即进入清算程序,清算完结,公司即告消灭。有些国家规定,公司被判决设立无效的,应在判决确定时,进行无效登记。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商法典》还对经判决确定设... 查看全文>>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