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24 10:53:46 作者:百度文库 文章分类:投资资讯
蒙古国政策法律重要条款摘要
法律名称
重要条款
主要内容
备注
蒙古国外国投资法
第六条
外国投资的实施方式
第十条:一、二款
外国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外国投资企业是投资额不低于10万美元,总资产所占比例不低于25%的企业
第十四条
负责外国投资事务的国家机关的权力
第十九条
稳定经营合同
第二十一条
外国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问题
蒙古国企业所得税法
13.5;13.6
所得税核减问题
17.2.8
外国企业代表机构将自己所获利润汇往国外的,按汇出利润的20%缴纳所得税
19.2;19.7
自2007年1月1日以后向蒙古国重点鼓励项目进行投资的,减征相当于投资额10%的所得税。重点鼓励项目目录由政府制定。
20.1;20.2;20.3;20.4
因报税出现亏损的下转核算问题
蒙古国矿产资源法
4.1.11
“具有战略意义的矿藏”是指对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影响或者年产值超过国民总产值的5%以及具有上述生产能力的矿藏。
第五条
矿产资源所有权
蒙古国矿产资源法
第二十一条
勘探许可证持有人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开采的前期工作
第二十四条
申请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
开采许可证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投资合同
第三十条
签定投资合同
第三十八条
勘探许可证持有人在自然环境保护方面承担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
开采许可证持有人在自然环境保护方面承担的义务
第四十七条
矿产资源补偿费:除内销的煤炭和普通矿产资源外,其他矿产资源补偿费相当于从该矿床开采销售的,为销售而发运或者开发产量的销售额的5%。
内销的煤炭和普通矿产资源资源补偿费
相当于从该矿床开采销售的,
为销售而发运或者开发产量的销售额的2.5%
蒙古国企业经营许可法
15.10.5;15.10.6
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需要特别许可
蒙古国环境保护法
建议对所有条款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