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龚律师电话:18301725408 《新刑诉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 查看全文>>
作者:上海龚律师 咨询电话:18301725408 2012年7月26日,张某拿着一张借条来到某基层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借款人孙某还款。这张借条上写明,孙某借了张某110万元,已过还款期。 在审理中,主审法官要求张某出... 查看全文>>
公告离婚案件庭审后被告出现如何处理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龚律师 电话:(8621)18301725408 刘某与其夫王某发生激烈争执,后王某离家出走音信全无。刘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与其夫王某离婚。并在立案... 查看全文>>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建国西路648号24029000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淮海西路606号32262626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中山北路555号56621010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中华新路64号51020758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丁香路633号50...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