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兽世界》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一审获胜

时间:2016-12-14 16:31:54    文章分类:

  《魔兽世界》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一审获胜

  因认为成都七游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七游公司)出品的《全民魔兽:决战德拉诺》游戏(原名《酋长萨尔:魔兽远征》)侵犯其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暴雪娱乐有限公司(下称暴雪公司)联合《魔兽世界》在中国的运营方上海网之易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网之易公司),将《全民魔兽:决战德拉诺》出品方七游公司、运营方北京分播时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提供游戏下载的广州市动景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分两案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要求被诉游戏整体下线)、共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两案合并审理后,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三被告停止相关侵权行为(要求被诉游戏整体下线)、两案共计赔偿600万元。

  在暴雪公司和网之易公司诉七游公司等著作权侵权案中,法院经审理认为,《魔兽世界》的涉案人物形象、装备图案及副本地图构成我国著作权法中规定的美术作品。

  法院还认为,被诉游戏《全民魔兽:决战德拉诺》与《魔兽世界:德拉诺之王》游戏中的人物形象特征相同,两者构成实质性近似。七游公司未经暴雪公司和网之易公司许可,复制了《魔兽世界:德拉诺之王》且未署其名称,侵犯了其复制权和署名权。被诉游戏由分播公司独家运营,分播公司通过网络向公众提供被诉游戏的下载服务,侵犯了暴雪公司和网之易公司对其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在判赔数额上,法院依据《魔兽世界》系列游戏的知名度、侵权作品的数量以及三被告在苹果公司平台上的实际销售收入等因素,判决三被告共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400万元。

  另外,在暴雪公司等诉七游公司等构成不正当竞争案中,法院经审理认为,《全民魔兽:决战德拉诺》游戏名称与《魔兽世界:德拉诺之王》游戏名称都包含“魔兽”与“德拉诺”。容易造成玩家的混淆误认,应当认定两者构成相似名称。

  法院还认为,被诉游戏与《魔兽世界:德拉诺之王》除标题文字有所区别外,被诉游戏完全抄袭了《魔兽世界》系列游戏界面的装潢设计。被诉装潢已足以导致玩家的混淆误认,应认定其与两原告主张的装潢构成近似。七游公司与分播公司共同构成擅自使用知名服务特有名称、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动景公司帮助被告分播公司实施了著作权侵权行为,应就该帮助侵权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三被告共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

  目前,该案部分被告已经提起上诉,本案将进入二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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