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颖四年前P的图涉嫌著作权侵权遭索赔,你还敢乱P图吗?

时间:2017-02-17 15:59:52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如今再拿网上素材进行PS修图时可得注意了,一不小心你就可能侵犯了别人的版权。近日,林志颖就因4年前的一张PS图片,被摄影师起诉,涉嫌著作权侵权,其本人连同相关公司被索赔100多万元。到底什么情况?高沃马上道来:


  据了解,林志颖于2013年8月25日,在其新浪微博中发布了一条图文微博,为庆祝粉丝突破2100万,晒出来的微博图片篡改后的《中华男儿》作品,林志颖将作品中左起第三名战士的头像换成了自己的头像,对作品进行裁剪并配上文字“2100万粉丝礼物提前来啰!光头的我造型还是可以的”。


  据悉,这张照片是知名摄影师朱庆福1992年的摄影作品《中华男儿》,该作品获得了第十八届全国摄影艺术展金奖。


  作者朱庆福将林志颖、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林志颖和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林志颖和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三被告承担原告支付的合理开支5.5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朱庆福认为,林志颖的行为使得该作品被严重娱乐化、作品表达的创作思想遭到严重曲解,与作者想要表达的中华民族的气节与民族精神背道而驰,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因此要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林志颖和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林志颖和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万元,三被告承担原告支付的合理开支5.5万元。


  摄影作品《中华男儿》


  2月16日傍晚,林志颖发布微博称自己在4年前看到一张自己的光头PS照片,觉得很有趣于是就发了微博跟大家分享,并对朱庆福老师及PS照侵权一事发表声明,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并表示此事将由律师全权处理,期望能获得谅解。


  林志颖微博全文:

  4年前,看到网络上一张广泛流传的我的光头PS照,觉得p得很有趣就发了微博跟大家分享。今年,知名摄影师朱庆福老师以PS照侵权为由,上告法庭并索赔110万。

  特此声明:

  1、因为觉得有趣,未多做考虑就将网友PS的图片发出来跟大家分享,并未意识到照片是改动于权利人的摄影作品,这是我身为公众人物的疏忽,在此承认错误,以后一定谨慎;

  2、本人尊重知识产权,身为公众人物,我们也有影视、音乐等方面的知识产权需要保护,深知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3、对权利人摄影作品造成的伤害,我深表歉意,向他诚挚道歉;

  4、我尊重法律,此事已交由律师事务所全权处理,并已由律师向权利人转达歉意并主动提出赔偿意向,期望能得到权利人的谅解;

  5、作为公众人物,深知一言一行皆有责任、影响,未来再发微博,一定更加谨言慎行,多做思量。

  6、谢谢各方的监督。


  对此,网友纷纷表示如今PS图这么多,摄影师这是在小题大作,“一张照片而已”“这都值110万”“摄影师穷疯了吧”“这摄影师是在敲诈啊”。还有不少网友表示被吓到,以后再也不P图了。对此,你怎么看呢?

  高沃知识产权小结

  很多人认为P图本为娱乐之举,没想到还能带来如此大的利益干系,还能涉及到著作权侵权,真可谓名作不敢乱P,微博不敢乱发呀。目前此案件还在审理,林志颖也面临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的风险。在这里高沃告诫各位,尊重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P图需谨慎,P前先问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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