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14 17:11:39 文章分类:
今天,高沃知识产权律师为您介绍一则经典商标侵权案例,关于北京饭店谭家菜商标遭遇侵权案件。
北京饭店的谭家菜是产生于清末民初的著名官府菜,为了保护“谭家菜”这一金字品牌,1995年和1996年间,北京饭店申请注册了“谭家菜”和“谭”、“谭府”等商标。2003年3月26日,“谭家菜”商标被北京市工商局评为“北京市著名商标”,是我国餐饮业的老字号。
北京饭店发现四川谭氏官府菜餐饮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在店内正门门厅正上方悬挂“谭府”牌匾,并在多家媒体刊登大幅版面的广告,广告中出现了“谭家菜”和“谭”字样。北京饭店认为四川谭氏官府菜餐饮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谭府”和“谭家菜”等商标专用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对北京饭店的侵权指控,谭氏官府菜公司认为,谭家菜作为一种流传百年的菜肴,已成为菜系通用名称,就如川菜、粤菜等,不应由北京饭店独享。谭氏官府菜酒楼在被诉后已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撤消北京饭店“谭家菜”和“谭”的商标权。
法院判决:
北京饭店向法院提交大量证据,充分证明“谭家菜”等商标始终由北京饭店独家使用,并积极制止各种使“谭家菜”作为菜系名称的误导性宣传及使用,餐饮业没有广泛烹制谭家菜,北京饭店使消费者始终将“谭家菜”与北京饭店唯一、特定地联系在一起。
法院在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要求被告方停止侵犯北京饭店所享受的商标专用权的商标侵权行为,并判令被告赔偿北京饭店经济损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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