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键城律师文集-第20页

(202篇文章)
·技术术语不明确的,无法界定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案件来源】指导案例55号(详情请查看无讼案例网)【关键词】保护范围、技术术语、侵权对比【摘要】专利法授予发明人专利的垄断权,鼓励发明人进行发明创造,但同时要求发明人公开其技术方案,使其所属技术领域的普... 查看全文>>

·合同成立即完成销售行为

【案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再审 (2015)民申字第1070号【关键词】合同成立、销售行为、侵权【摘要】由专利法我们可以知道,获得授权的专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擅自实施销售行为的,是属于专利... 查看全文>>

·得到他人许可,却被告侵权

【关键词】先用权抗辩、转让、承继 【摘要】先用权人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以前将其已经实施或作好实施必要准备的技术或者设计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获得先用权人技术的企业或者个人,以此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先用权... 查看全文>>

·制止侵权的费用,权利人可以索赔

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该条只是简单将制止侵权合理费用的确定略略带过,对于那些... 查看全文>>

·封闭式权利要求中的杂质

导读一般专利侵权的判断基本遵循全面覆盖的原则,即被诉侵权方案包含的技术特征落入到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但是在封闭式权利要求这里却起不了作用。由此看出封闭式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是比较狭窄的。基本案情XY公司拥... 查看全文>>

·禁止反悔原则引用文件的注意事项

导读我们知道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或者无效宣告程序中,通过对权利要求、说明书的修改或者意见陈述而放弃的技术方案,权利人在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中又将其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在... 查看全文>>

·滥用侵权警告构成不正当竞争

导读在一般的专利侵权案件中,往往制造者才是侵权的源头。但权利人常常以批量式、撒网式发送侵权警告。从权利人发送侵权警告的目的来看,在于希望让被警告者知悉存在可能侵害他人权利的事实,自行停止侵权或与权利人...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自诉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罪与非罪 破产解散 合同审查 工商查询 海关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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