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2 15:02:41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15099983407戴允丝律师 职业宣言:有能力,必胜诉!办案技巧: 专业练达
戴允丝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311092781,广州重点大学法院院校毕业,执业多年,所在律师团队更是25年经验团队
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房产归登记的买受人所有。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说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只有所售房屋经过登记,房屋所有权才发生改变。所以,数个买受人中,谁办理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法律就认定谁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