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委托拍卖活动存在交易安全风险
时间:2011-10-30 19:47:43 文章分类:房屋买卖
由于通过法院拍卖程序进行交易的土地或房屋一般价格较低,加之法院委托拍卖的活动与一般的交易行为相比,通常还发确权的法律文书,与一般的经济合同相比,广大群众视为其安全性较高,很多人积极参加法院委托的拍卖活动。
另一方面,随着法院执行工作力度的加大,越来越多的执行案件进入了正常的拍卖程序。因而,法院委托的拍卖活动频繁进行,已然成为市场交易的一部分。
近日,发生了几起合法竞买人从法院拍得的不动产被法院宣告撤销,所购得不动产被执行回转的案件,使法院委托拍卖活动的交易安全问题突显出来。
从以下两个案例不难看出,从法院合法拍卖来的财产权益也有风险。
案例一:2007年3月,苏某从法院拍卖到了一处房产,办理了过户手续后,全家欢天喜地地搬入新居,不料今年年初,苏某一家突然接到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以该房屋执行错误为由执行回转,要求他交出房屋。逾期将强制执行,因强制执行带来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案例二:2002年,一家公司依据当地晚报刊登的《拍卖公告》参与法院委托的拍卖,以合理的价格竞买两块土地使用权,法院用裁定书的形式确认了成交,并发函给当地国土局要求协助竞买人办理过户手续。不料,由于地价飞涨,原土地所有人提出执行异议。2009年,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以将上述土地使用权给竞买人在执行程序和实体处理上均不合法为由,撤销了拍卖行为,将土地执行回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