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赔钱只因一拳

时间:2011-11-20 00:42:47    文章分类:损害赔偿

获刑1年,赔偿受害人损失3万余元,这是被告人曾某出手一拳换来的代价。日前,宝应县法院审结该起因故意伤害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去年10月的一天晚上,华某和几个朋友相约在某烧烤店吃烧烤,吃完结账时,正好一女子走进烧烤店,略有醉意的华某上前与其搭讪。此时,也在烧烤店吃饭的陶某走上前去,指责华某行为轻浮,两人遂争执起来。与陶某一起吃饭的曾某冲上去对着华某的鼻子就是一拳。周围群众见势不妙,立即报警,民警及时赶到,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发展。事后经鉴定,华某鼻骨粉碎性骨折,鼻中隔骨折,为轻伤。顾晓光

  暴力勒索三度进宫

  被告人吴某,曾因犯盗窃、故意伤害等罪,于1998年被金湖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因犯聚众斗殴罪,于2010年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此次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与前聚众斗殴罪所判有期徒刑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09年8月30日,被告人吴某与万某等人结伙,以曾经帮助张某解决股权纠纷为借口,将张某带至工业园区等地,采取殴打、持刀威胁、胁迫吃粪便等手段向张某索取10万元,并当即要求其找人借钱给付。当日中午,吴某等人到张某朋友处拿取2万元时,因发现张某报警而逃离现场。房春生

  遥控地磅诈骗钱财

  通过地磅遥控器,卖货时只轻轻一按按钮,想加多少吨就加多少吨,以此手段实施诈骗的被告人赵某、王某日前被宿迁市宿豫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的刑罚。

  去年5月3日夜间,被告人赵某、王某伙同他人秘密潜入受害单位,在该单位电子地磅上安装电子遥控接收装置。同年5月至6月间,二被告人从外地购买废旧钢材到受害单位进行销售。在废旧钢材过磅过程中,二被告人使用遥控器对电子地磅进行控制,使废旧钢材重量增加。二被告人共同或单独作案16起,虚增废钢190余吨,价值合计51.5万元。
执业机构: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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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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