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闪离的一对90后70后

时间:2012-01-07 00:58:58    文章分类:婚姻继承

  据了解,原告蒋某(女)与被告毕某于2009年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09年7月,蒋某生育一女。同年12月,两人在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登记时,毕某39岁,蒋某20岁。结婚后,蒋某发现,毕某喜好打牌且不顾家庭。两人因此常为家务琐事争吵,而且毕某早已染上吸毒恶习。2010年,毕某被强制戒毒。蒋某无奈之下,只好起诉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又因年龄差异较大,常为家务琐事闹矛盾;且被告因吸毒被羁押,现原告诉请离婚,被告亦表示同意,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求予以支持。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就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了协议:婚生女在被告劳动教养期限结束前,由原告抚养;劳动教养结束后,由被告抚养,随被告生活;婚生女的抚养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双方各自经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偿还。
执业机构: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苏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孙心远律师 > 孙心远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