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为什么需要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仲裁
时间:2012-09-06 23:58:55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往往会有一些劳动者过了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才申请仲裁,律师不得不提醒劳动者,只有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才有效,否则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仲裁权利,届时将无法诉诸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99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此进行了修正,规定以60日为限。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律师指出:凡在2008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劳动争议,法定仲裁期限按《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执行;1995年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法定仲裁期限仍按《劳动法》的规定执行。除因不可抗拒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外,属于其他理由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诉,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则依法一概不予受理。
自动放弃仲裁申请权利是一些不懂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人,因此,上海劳动法律师希望人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不要让自己的权益白白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