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关系如何变更?

时间:2012-11-23 20:30:26    文章分类:婚姻继承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若一方想变更抚养权,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执业机构: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苏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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