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29 22:26:28 文章分类:婚姻继承
李先生:我想咨询一下, 我和妻子要离婚,我们都想要房子,不知道房子该归谁。我们结婚前,我父母给我们付了首付,房产证是我的名字,结婚后我们一起还的贷款,我的工资要比我对象高很多, 这个房子属于谁?
婚姻律师:在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这部分财产父母赠与意思表示真实,该财产应属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被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内。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银行贷款,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偿还贷款的钱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所以,在离婚时,该房屋应归婚前购买的一方所有,由购买方补偿给另一方已还贷款一半的房屋补偿款。通常情况下按一半核算,但不是绝对的。对于婚后偿还贷款部分的分割,可以适当考虑按照双方的出资、贡献大小略有不同,但需有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应当平均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