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不履行离婚协议男方起诉获法院支持

时间:2013-09-29 22:29:09    文章分类:婚姻继承

陈金全和妻子崔慧卉离婚时约定,崔慧卉给付陈金全12万元财产分割补偿款,可两年多来,崔慧卉借故拖延履行。今年4月,陈金全将前妻告上法院。昨日,法院了解到,该院一审判决崔慧卉给付陈金全12万元财产分割补偿款。

  2011年2月,陈金全和崔慧卉协议离婚,并约定在綦江的共有房屋一套归崔慧卉所有;办理完离婚手续后60日内崔慧卉给付陈金全12万元作为放弃房屋所有权的补偿。离婚协议约定期满后,崔慧卉以缺乏支付能力为由要求缓期支付补偿款。今年4月,陈金全再次找前妻要钱时,崔慧卉以离婚协议不平等为由只愿支付8000元,崔慧卉被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崔慧卉没能举证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由此应认定该财产分割约定合法有效。遂判决崔慧卉给付陈金全财产分割补偿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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