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假买卖套取银行贷款风险大

时间:2013-10-07 22:09:15    文章分类:房屋买卖

目前银行贷款政策收紧,民间借贷利息过高,一些急需资金周转的人把目光投向了虚构房屋买卖套取银行贷款的做法,通常也称为“假买卖真套贷”。即由资金需求方找来信任的亲属朋友,有时也由资金中介或房产中介充当名义上的买家签订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借此从银行获取一笔购房贷款用以周转。待卖家归还银行贷款后,再注销抵押通过买卖等形式恢复房屋产权到卖家名下。整个交易过程与普通的二手房买卖并无太大差异,从形式上看很难辨别真假,所需的买卖合同、文件等一应俱全。但是,真实有效的房屋买卖与“假买卖真套贷”还是存在一些差别,尤其是在合同目的上,前者是为实现房屋所有权转移而进行的交易,后者仅是为套取银行贷款。那么这种以套取银行贷款为目的的二手房假买卖究竟有哪些法律风险呢?上海徐伟奇律师事务所的周涛律师为你作一解答。

   首先从卖家的角度,"假戏真做"是最大的风险。毕竟房屋要实际过户给名义买家,如果届时下家反悔不配合将房屋返还,反而要求确认房屋买卖有效,卖家限期腾房,则免不了双方要对簿公堂。其次,在房屋产权未恢复之前,如名义买受人背着卖家再私下将房屋抵押或转卖,抑或是被名义买家的债主申请法院查封,则卖家要追回原本属于自己的房产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尤其是在房价大涨的情况下,名义买家完全可以先清偿银行贷款再转卖房屋获利。

    再从名义买家的角度,表面上看下家既不需要支付首付款,按揭贷款也由上家承诺归还,自己不过借个名帮忙而已,会有什么风险呢?实则不然,第一、在合同未被确认无效之前,名义买家仍是这笔购房贷款的还贷人。如卖家不能按时还贷,则贷款银行只会向名义买家追索。轻则影响自己的银行信用,重则还要为这笔贷款承担还款责任。明明没用过一分钱,却莫名地背上一笔债务,岂不是冤枉至极。其次,房产限购限贷政策频出,由于自己名下"多"出这套房而被限购限贷或征税,则又如何是好?当然最大的风险还在于,如果上家涉及到骗贷等诈骗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则名义买家还可能受到牵连。

    因此,通过虚假的二手房买卖套取银行贷款的做法,不仅危害正常的社会金融秩序、扰乱房产交易市场,同时也给买卖双方埋下了法律纠纷隐患。

执业机构: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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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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