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非全日制合同应注意哪些细节
时间:2013-10-18 23:01:23 文章分类:劳动工伤
非全日制用功和全日制用工相比较,具有一定灵活性。企业采用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也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且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原则。
该原则以口头为例外,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的具体结算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