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请假用人单位故意不批准,是否可以自行休假?

时间:2014-04-27 19:30:05    文章分类:劳动工伤

些用人单位出于逼员工离职的目的,对于员工请假申请故意刁难,不予批准,如员工执意不来上班,单位是否可以按员工旷工处理?或者给予经济处分?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对于员工正当的请假申请,应当予以批准。但是用人单位也有用人自主权,如果劳动者的休假申请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单位是可以不予批准的。因此,员工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单位不予批准休假申请的不正当性,或者特殊目的。员工无法证明单位不予批准的不正当性,自行决定休假的行为构成旷工。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单位无故不予批准休假,单位的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的权利,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或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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