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事借钱不还 内向小伙偷衣服报复

时间:2014-07-05 19:17:33    文章分类:合同纠纷

同事借钱不还,他碍于面子也说不出口。思来想去,他竟想到上门偷东西报复同事。怎奈偷的东西太零碎,他就顺手用女式箱包装了东西……

昨天,北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田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借钱不还怀恨在心

田某和刘某是来自河南的老乡,两人是同一年到北仑一工厂上班,平时关系不错。

田某说,刘某过年回老家时,还让自己帮她照看过房子。今年初,刘某急需用笔钱,就找他借了几百元,说好半个月之内还。可过后,刘某却总是推脱还钱的事情。田某平时性格比较内向,想到刘某借了自己钱迟迟不还,心里总觉不舒服。后来,他就想到了一个办法。

4月的一天,二人都在车间值夜班,刘某习惯性将放有钥匙等物的外套放在车间一旁桌子上。趁刘某去卫生间时,田某悄悄从她衣服口袋里偷走了钥匙。然后谎称自己肚子痛要看病请了一小时假,溜出单位大门来到刘某家中。

偷东西抵债被抓现行


翻箱倒柜找值钱的东西,最后只找到200元现金,田某心有不甘,但找不到其他值钱的物品,于是他开始翻出棉毛衫、裤子、靴子、大衣等物品想要带走。可衣物多了以后,他又犯了难,这些零零碎碎东西怎么才能拿走?房内有一箱包,是刘某回家时用来装东西的粉色拉杆箱。田某便将偷来的衣物胡乱塞进去,然后拉着箱子离开。

凌晨时分,巡逻民警在路上发现了田某。他正骑着一辆自行车,车后放着一只体积不小的粉色女士拉杆箱,形迹可疑。民警上前盘问并打开拉杆箱,发现里面一片混乱,堆放了很多女式衣物,其中两件衣服还湿漉漉的。在民警盘问下,田某招了。

经鉴定,田某偷取的东西除了200元现金,其余的仅价值四百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田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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