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无借条 债主凭短信打赢借款官司

时间:2014-07-05 19:18:24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小林汇钱借给好友小许后,让对方收到钱后短信告知一下,并没有写借条,没想到事后对方却赖账不还。日前,经过历时半年多的诉讼,小林几经波折,终于要回了自己的钱。

去年3月份,小许手头紧,便向小林借钱。小林第二天就通过银行汇了2.4万元给他,出于信任并没要求他写借条,只是让他收到钱后短信说一下。之后,小林要收回借款时,却遭小许否认,说凭几条短信不足以证明借过钱。无奈下,小林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一审期间,小林向法院提交了该借款的汇款单及两人短信往来记录、手机短信通讯清单。小许则出具与自己手机号码相同的“克隆”手机、模拟手机短信息、手机业务登记单等,并当场使用“克隆”手机给另一部手机发短信,证明自己手机毫无反应,以此反驳还款请求。针对银行汇款单一说,他辩称是小林偿还先前向他借的款项。

由于小许否认小林提供的短信往来清单,且通信公司也未能证明双方来往短信内容的真实性,德化法院一审判决小林证据不足,驳回他的还款请求。对此,小林不服上诉。

二审期间,小林提供了一份加盖电信公司公章的短信业务登记单,泉州中级法院最终认定他向法院提起的证据足以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小许所主张2.4万元系对方偿还借款一说缺乏证据证实,并且手机被克隆的理由因无权威部门鉴定意见而不能成立,法院最后判决小许应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小林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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