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如何区分?

时间:2014-12-19 19:10:33    文章分类:婚姻继承

离婚纠纷中,夫妻除分割共同财产外,另有夫妻共同债务的,还需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夫妻在离婚前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完全是共同债务,也可能是夫妻一方所负的个人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不管是以哪方名义所负,双方都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个人债务,则只需由债务人一人承担。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司法实践中,我们应如何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
  中国婚姻家庭金牌律师团马成律师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分析总结如下:
  一、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与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之规定,我们认为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婚后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者赠与合同而带来的债务为接受遗嘱或赠与一方的个人债务;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因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三、区分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3、债务是否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发生在婚前的,是否为了家庭共同生活;
  4、所负债务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
执业机构: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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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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