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责任

时间:2021-07-29 21:46:09    文章分类:劳动工伤

     1.负责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管理。

 

  2. 负责派遣员工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及增减维护。

 

  3. 负责派遣员工工资的发放(或委托用人单位代发)及个人所得税的计缴。

 

  4. 负责派遣员工工伤事故的处理及待遇的申领。

 

  5. 负责派遣员工生育、失业保险及医疗待遇相关手续的办理。

 

  6. 负责派遣员工个人档案的建立及管理。

 

  7. 负责派遣员工入职、离职手续的办理。

 

  8. 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人事档案关系的建立、转移。

 

  9. 负责劳务争议的处理。

 

  10.负责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及相关新出台政策的提供告知。

 

  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责任

 

  1.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未执行,发生争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处以罚款;

 

  2.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罚款。

 

  3. 劳务派遣单位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违反规定的单位给予行政处分,逾期不缴的按日加收欠缴金额的滞纳金。

执业机构: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苏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孙心远律师 > 孙心远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