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8 21:13:40 文章分类:婚姻继承
当事人双方系工作系工作相识,相恋后确定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但因为婚前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比较薄弱。婚后发现双方在性格、生活态度和价值观念上存在巨大差异。之后双方发生争吵后女方离家出走,双方开始彻底分居。 当事人对如此疲惫的婚姻生活已经心灰意冷,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其介入。
离婚诉讼案件中,当事人与女方确定婚姻情感已经破裂,并且再无和好的可能。通过律师谈判,成功在诉讼调解阶段双方达成和解。
当事人在孩子刚满一岁时,一次离掉婚且拥有孩子在周末、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的探望权。在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程序中,律师庭前通过五家银行调查取证,查询对方银行流水,用于庭上谈判的条件。我方当事人工资较高,但在律师的帮助下支付了较少的抚养费,为当事人减少了损失,成功达到了当事人的合法诉求。
